一提到袜子,很多人立马会想到浪莎袜业。然而,也正因为名声在外,近年来,浪莎袜业身陷侵权“围城”。为维护自己的权益,最近,“浪莎”商标的所有者更是把官司打到了嘉兴。
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浪莎公司”)起诉称,原告依法享有“浪莎”注册商标的专有权,其生产“浪莎”牌袜子处于国内领先的行业地位,具有广泛的市场认知度,2002年3月12日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。2011年下半年以来,浪莎袜业产品在嘉兴市场销量锐减。经调查,原来是该市场上的假冒浪莎产品造成的。为此,原告在嘉兴进行了相关调查取证工作。原告了解到,2012年4月20日,被告在嘉兴开盛商城的经营场所销售假冒浪莎的商品,被当地工商部门当场查获。
原告认为,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其商标专用权,不光使原告经济受损,也对其商标及市场信誉造成了负面影响。原告要求,法院立即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,赔偿其经济损失27万元。
记者从南湖区法院获悉,此次的被告均为嘉兴开盛商城内的袜子批发部,共涉及两家,目前,这两个案子法院均已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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